更新时间:2024-11-29 11:41:47收藏我的文档设置返回文档法规依据●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四十一条从事药品生产活动,应当经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,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。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,不得生产药品。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,到期重新审查发证。资质示例